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提单背书

各位前辈,想请教一下有关提单背书的事情:

银行指示提单,银行已做了空白背书,提货人在提单正面盖了个章,这种提单能放货给正面盖章的公司吗?

看杨先生《提单及其他付运单证》中介绍空白背书的提单是属于持有人提单,谁持有提单就可以要求放货给他。难道空白背书提单没有提货人背书也算“适当的背书”?对于空白背书提单,我们以前都是要求提货人在提单上面背书的,一般提货人自己也会主动在提单上背书,不知道是不是我们之前的操作多此一举了?

多谢!
1# cff190422


补充一个问题:如果是几名背书,背背书人在提单正面盖章能起到背书转让的作用吗?
如果提货人不寻求提单转让的话,正反面签字盖章都没有意义。因为持有人提货是合理的。

只有当要易手时,签字盖章才对。
3# tylly


再请教一下:最近收到一些银行寄过来的正本提单(货已经凭银行保函放了),背书很奇怪,并不是通常的“to delivery the cargo to..”或者空白背书,而是“for cancel our L/G.... only”,这种背书能算得上是duly endorsement 吗?假如真的出现一份同样的提单,背书没有瑕疵,要求提货,我手上的这份提单能抗辩吗?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