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发表于 2011-12-13 17:44
| 只看该作者
据我所知,比较规范一点的代理在NOR上都是写:RECEIVED AT XX TIME, ACCEPT AS PER CHTR-PARTY。而且,即使是租家指定的代理要偏袒租家,在现在通讯这么发达的条件下,也很难去否定船长发出过NOR。其实我的意思是,船长发了NOR就行了,不需要等租家或者代理接受才能算时间。即使船长签了代理时候制作的纸质NOR,只要上面TENDER的时间和船长通过邮件或者传真发的NOR时间一致就行,不需要去理会RECEIVE或者ACCEPT的时间。很少会有船东无视自己船长发过的NOR,而去求代理提供准确NOR时间的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