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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天如何计算滞期费

杨先生您好,
   我司的船舶从俄罗斯装煤炭到青岛,定的卸货率是2WWD SHINC, 船于25号上午0920到达青岛外锚地并递交了NOR. 但是由于青岛大雾,无法安排船进内锚地做检疫, 直到28号上午,雾散了才进内锚地。船到内锚地后,又等了三天才靠上码头。想请教杨先生以下几个问题:
1. 如果大雾只是影响船舶进出港,而不影响泊位上的船正常装卸货,那外锚地等待的时间可以算入卸货时间吗?
2. 由于H1N1流感的影响,现在从国外到中国港口的船,都要求锚地检疫,租家认为锚地卫生检疫有别于联检, 卫生检疫没有完成不能起算装卸时间,这条成立吗?


谢谢,期待您的答复!
小弟觉得,泊位的天气才是卸货地点的天气,如果泊位天气是WWD,那么即使你不用,也算卸货时间;如果泊位天气不是WWD,那就不算。和等泊与否无关,也没有近因远因一说。
关于第二个问题,要看装卸时间起算的条款,是否有"清关与否"等即可递交NOR等规定。
1# lingzi_115


这种问题你如果看了我的《装卸时间与滞期费》应该都可以找到答案。

这也不是一些可以不去看租约条文与其他有关的事实就可以回答的问题,如:
1. 在青岛岛外的NOR是否有效是要看所在地是否在港区内,另加上租约是怎么样写,例如是否有WIPON。
2. 如果卸货时间已经开始起算,会否因为大雾中止就要看它会否影响实际卸货地点的作业.估计大雾通常是不会有这样的结果。
3. H1NI的检疫如果是每一条船舶经青岛到需要这样做的话,这应该只是“例行手续”。除非租约有特别针对,不应该影响NOR。

杨良宜
感谢杨教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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