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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期费的索要期限

各位老师好:
租船合约中约定滞期费卸完货后7天内结算,但是卸货十几天船东也没主张滞期费的事情,这种情况下是不是租家就不再承担滞期费的支付责任 ?

谢谢 !!
同问,虽然现实中,租约规定卸完货十五天内支付,我没有哪一次真正做到,但船东都没有说什么,因为有时计算就要花掉两个礼拜
同问,虽然现实中,租约规定卸完货十五天内支付,我没有哪一次真正做到,但船东都没有说什么,因为有时计算就要花掉两个礼拜
大原则是索赔时效是6年,但英国法下双方可在租约中对此作出明示约定,该种约定是有效的。

但双方的约定必须非常明确,如果你明确规定船东需要在7日内索赔、否则不能再提出索赔等,则船东很难在之后主张滞期费。请理解,对于此类条款的解释是较为严格的,如果你条款订的只是如:“所有有关滞期费的索赔以及支持性文件,例如装卸事实记录(Statement of Fact)、NOR等必须在卸货后3个月内递交”。那么该条文很可能被判定为并不足够明确以改变普通法6年索赔时效的规定。因为它只约定了船东必须在3个月内提交索偿滞期费的文件及发票,但未讲明如果船东未如此做时的后果。

这几年有不少关于此类time bar的争议,整体仍是严格解释的趋势。但条款订的清楚就不会有太大问题。

另外,不明的是,你租约中规定的是滞期费7天内settle掉还是7天内提出滞期费索赔?
那你怕是想多了,按照《英国合约法》的说法,这种表述是话没说完,因为它没有规定7天内不主张滞期费会发生什么后果,也就是说这个时间只是给你们参考的,除非条款像这样说“船东必须在7天内开出滞期费发票,否则视为无滞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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