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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准备时间的疑问 [打印本页]

作者: 北海小潘    时间: 2011-7-8 15:19     标题: 关于准备时间的疑问

在金康合同里,LAYTIME起算前,会允许一定期限的准备时间。对此,我的疑问是:
在实务中,一般是货物是提前报好关,等待船舶靠泊装货,船靠泊后,代理办好联检手续,验舱通过,才能装货。这个过程其实是货等船,货是马上可以装的,只是船东的代理没有办好联检手续,船代办理联检手续的时间完全是船方的时间,难道因为船代的拖延,导致的时间损失,也要算到租家头上来?
作者: guoxinwei    时间: 2011-7-8 16:35

未必总是货等船,经常会发生船等货的情况,要不滞期费纠纷也不会那么多了。时间算在谁的头上有时候也是看市场大环境以及双方的谈判能力。
作者: v_nannan    时间: 2011-7-29 10:41

船代是为船东服务的,一般情况下不会拖延安排船舶进港手续,在GENCON格式约定的时间内能办好手续开始装货。如船代过度拖延,船东下次很可能就不用这家船代了,因为船期对船东的重要性要远大于LAYTIME和DEMURRAGE对租家的影响。

由此我再问一个问题。如果船舶没有通过JOINT INSPECTION,验舱不通过的话算不算SHIP‘S ALL RESPECTS REA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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