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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二手船买卖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yangyin815yy    时间: 2013-2-2 16:13     标题: 关于二手船买卖问题

请问,中方如果作为卖方打算把二手船卖到菲律宾或者非洲等地方,对方是会用挪威93的标准合同吗,还是其他格式范本呢,如果船舶卖出后由于自身问题造成了人身财产伤害,是不是还会追究卖方责任呢?
作者: haierzlh    时间: 2013-2-21 20:43

有日本93和99格式,挪威的除了93还有一个格式,你给个邮箱可以将版本发给你。无论选择什么格式,最终需要买卖双方逐条进行商量或改动,也可根据需要进行删除或增加。后面的问题需要看你们合同的规定,如果合同中规定在某地某时交接双方并签署船舶交接协定书(就意味着所有文件和船舶实际交接了),而且人身财产伤害是在签署交接协定后,就与你们无关。其他情况就要看合同以及你们补充条款的具体规定了。这是鄙人的浅见。
作者: gany001    时间: 2013-4-23 17:23

个人理解,这属于国际商事合同,主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遵循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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