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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港手续和水尺检量的时间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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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2 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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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解:
WWWW/time lost waiting for berth to count as laytime的条款约定,都是对船方的保护。另外,因没有明确的合同条款约定将“连检手续、检水尺”的时间排除在外,因此,只要递交的NOR有效,就可以自NOR递交之后的12小时后,起算装卸时间了,而且一旦起算,中间应不会有中断,即一旦滞期永远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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