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中国国民每年人均阅读图书量为4.5本的报道,报道中称这个数量远低于韩国的11本,法国的20本,日本的40本,以色列的64本。笔者在感兴趣的情况下进一步查询了具体数据,发现根据2011年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的调查显示,中国18—70周岁国民人均纸质图书年阅读量仅为4.35本,至于电子书籍,亦只有1.42本。我对此并不表示惊讶,因为这些调查数据也符合我一直以来的观察。这个调查数据还仅仅只是针对数量,并没有针对所看书籍的实质内容,如果再进一步去分析,我估计中国人不仅在阅读书的数量上被比下去,在质量上也恐怕不会比以色列犹太人所看的书的质量高。这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
结合这项调查,我联想到很多青年朋友在讲座上和在网站上多次向我提问希望我进一步讲讲什么才是提高思维水平的正确的路,以下我谈谈自己的看法。
中国人向来认为自己是一个勤奋的民族。但是近代中国人的“勤奋”在我看来往往都是体力上的勤奋,而在思维方面不仅仅是不勤奋,而且完全可以用懒惰二字来形容。虽然我还是相信中国人在思维上也可以是很勤奋,只是在目前客观上不鼓励也不善待思维提高的大环境里,加上没有多少真正的好书可以提起年轻人的阅读兴趣,不能够令他们感受到读好书带来的思维提高的乐趣,久而久之就在思维上变得懒惰与缺乏耐心也就不难理解了。
我所一直认为的正确的能令思维提高的路是学习英美的法律制度,因为法律制度最能体现一个社会的软实力,也是我认为的该社会中人民思维水平的代表。我一直以来都很钦佩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先生,因为可以说他是通过推行英美法律制度来改变整个国民思维的不多见的成功例子。正是因为有了这一认知,所以我在过去二、三十年间都希望能够通过不停撰写英美法律方面的专业书籍并大量赠送,而外出讲座则更加是希冀通过讲课带起听课人士看书的兴趣。虽然近些年来一路也看到一些令我感到遗憾的情况,例如不少人只听几分钟甚至完全不听课就直接拿书离开,或者带有我签名的赠书会以新书的形态出现在旧书市场上,又或者如网友Inchcape 的留言中提到某海运院校将笔者的赠书转卖的事情,但是对于这些情况我早有心理准备,送出一百本书,如果能有一两本被读者吸收,帮助他成材,就已经觉得满意了。加上我年纪渐长,对能够从制度上改变已经感到气馁,而只是希望在我有限的能力下,能帮助一个中国同胞就帮助一个。
我从自己的经历得出只需要三、五年的时间就可以通过阅读大量的英美法案例和书籍走进了门,并通过学习英美法帮助自己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思维与常识。这一套的学习与知识也是英美与西方国家大多数政府高官、大企业的决策层所拥有的,也是中上层阶级教育他们下一代要去学习的。而与此相比,这一套东西(而并非是语言)却不是他们鼓励其他发展中国家去学习的。香港第一位华人大律师余叔韶先生在他的《法讼趣闻——雪厂街九号的故事》一书中提到,在殖民时期英国殖民政府有意让香港人对法律无知,所以香港大学法学院是所有学院中最晚才成立的。这一点足可以反映出问题来。
至于中国青年能去走的路,在现在的大环境与缺乏好书的情况下,应该是比较窄。但我经常听到有人说(包括在这个网站上也能看到一些网友的留言),看了我的十几本书(我的书虽然是以英美法为基础,但也是融合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传统智慧),在与外方的生意交往中,甚至是在发生了纠纷之后,可以自保与反击。所以会否是如果能够作为第一步,先去鼓励甚至形成制度化的让大批念法学的年轻人去看了这十几本书,希望让大家很快能打好基础,然后他们自然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路去进一步发展和提高思维?而如果能够一路持续下去,会否二、三十年后大批年轻人(这是指一些机遇比较好的人,虽然绝大部分提高思维的年轻人只会是运气平平,好像我一样,学好了只能自保)就有机会担当重任,相互扶持(更重要的是懂得判断与选拔人才,这包括懂得赏识什么是真正的人才或只是庸才,正如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先生所说的:"no man can judge a person accurately if that person is superior than he is.")并发挥作用,就可以开创一个好的开端与局面呢?笔者感觉犹太人就是成功走这条路的例子,而比较接近中国人社会的例子会是我已经提到过的新加坡。
最后在此新年之际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杨良宜
15/01/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