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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罕见的等泊争议

我们是船方,递交NOR之后货方因为未收到货款不让靠泊卸货,我们表示配合,货方也同意支付滞期费。船就一直在锚地等着。后来终于通知放货,结果又没泊位等了十多天。货方主张免除这十多天等泊产生的滞期费合法么?
lz没有提供cp所以无法判断你们是如何约定的,假设是一般的标准格式条款。根据你讲的事实,船舶已经符合laytime的起算条件,延误首先是因为货方(应该是租家)贸易上的原因造成的,然后是因为塞港造成的,这些原因都不足以使laytime中断,货方应该承担滞期费。而且你说“货方主张免除...滞期费",意思似乎是租家也承认船舶已经滞期了,只是请求你们免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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