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现在又让我们依照 IMSBC Code 去出一份shipper's declaration.问题是我们咨询SGS,我们货物的品名没有列入BC CODE,具体是A类还是C类没有标准。
我们TML证书含水量是3.3PCT,适运含水量极限是12.62,分水点14.03.含水量远低于适运含水量极限。
我们不知道我们货物到底是A还是C类,故无法对这一项做具体的认定。但船东说我们的货是A类,让他们证并提供相应的标准和依据,他们只是在拿此事威胁我们。
提供了含水量报告不行,他们不认,而且含水量报告由于印尼商检的原因日期写错,我们及时补办并让印尼商检提供情况说明。新证书出征,他们依然怀疑,根据合同应出TML证书,因此我们也认,但TML证书递交后依然拒装,而且要求我们在shipper's declaration上注明是A类货才肯装。这个我们不知道而且咨询了一圈后没有人能说一定是A类。他们也不能提供相应的标准,所以我们不能乱填,不能举伪证。而且一旦写上A类货,后果是什么我们还不得而知,但能预想到一些。
昨晚,船已拖入锚地,请问船东这么做的意图以及我们可能遭受的风险。
根据合同我们提交了TML证书是否已经完成了我们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