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家(发货人)从一新加坡公司手里航租一艘孟加拉籍货轮从马来PORT KLANG装货到孟加拉吉大港。该轮于4月28日到达卸港,但由于船东拖欠船员工资,船员罢工,船舶无法靠泊卸货。直至5月18日才靠泊开卸。卸至6月2日,船上大约还剩1/3的货物没卸完,船员再次罢工并关舱停卸,两艘LIGHTER没能装满被迫离去。该轮移到了锚地,至今没有再开舱卸货。
请教杨先生/司嘉:
1、 租家/收货人已经等待多日,船东和船员之间的纠纷仍然没有解决。烦请指点可以采取何种措施争取早日提完货物?
2、 目前收货人首先向租家索赔两艘LIGHTER的亏舱费用。租约上的船东是孟加拉人在新加坡设立的公司,是该轮的光租租家。租家很担心船东经营不善而破产,则交货延迟及各种损失随后如何索赔?当下如果申请扣船是否可行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