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老师,您好!麻烦您给予以下问题的处理意见。
我司船舶在装港产生大约14万美金的滞期费,合同规定DEMURRAGE AT LOADING PORT TO BE PAID TO OWNER WITH FRT OR LATEST B.B.B.在装完货后,租家也把运费支付给我们了,并要求放单,但我司担心滞期费,就要求提单上标注“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chart party which dated 10th jan 2011 wll incorporate in this bill of lading ”,然后放单给shipper,现在船就快要到港了,但租家滞期费还没支付过来,租家要求滞期费打折,但租家的要求太过分,我们不能答应,也就还没解决,但船马上就要到了,并且卸货码头是电厂码头,卸货就等于放货。
现在的问题是合同是一家OPERATOR 签的,真正的租家是一家上市公司,我们担心船到卸货港之后滞期费还没搞定,船不可能一直拖着,拖的越久对船东越不利。 另外在卸货港代理来的信息就使我们船还得等泊,也会产生滞期费,那卸货港的滞期费要怎么拿呢。所有我想请问您的建议。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