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到了目的港,货卸到了韩国的公共码头的仓库,船东按照正规程序在船离开装港收到运费后签发了正本提单,但是收货人在没有去银行赎回提单或凭银行保函提货的情况下,直接从码头仓库把货提走,之后宣布破产,这时候银行发现收货人没来赎单,压在仓库的货物也被提走,收货人还宣布破产,此时,银行要扣押船舶,请问杨先生,这时候船东怎么办?
到目前为止,仓库还没有给出任何解释,我听有的人说,韩国那边根本不需要有D/O才能放货,卸货了就相当于放货了,那我不明白的是,既然韩国的做法是这样,那为什么银行(提单上的CONSIGNEE)那边不提前做出措施保护货物呢?尤其是现在市场萧条,航运紊乱的情况下,对于银行来说,他又有那些失误呢?
就以上问题,恳求杨先生的帮助,不胜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