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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联检的时间是否能记入装卸时间

杨先生你好,我司船舶在南通装货期间,靠好码头后等待联检3小时,NOR已经在南通锚地就已经递交,并且在联检前LAYTIME已经起算。我们合约中规定“time lost due to joint inspection should not be counted"这所指的应该是做联检的时间吧?那等待联检的时间可以算入laytime 吗?合同参照GENCON94,
个人觉得,“time lost due to joint inspection should not be counted"只是针对联检的那段时间,而因为等待联检产生的时间损失应该照算laytime。因为此条款不能是中断laytime的先决条件,主要是条款中没有体现“如不联检不能tender NOR”,只有这样才能不计入laytime。
就像GENCON94中,移泊时间不计入laytime一样,没有规定等待移泊的时间不算laytime。
只是个人的意见,没有这方面的实践
多谢楼上的回复,租家反驳联检是船东安排的,而且港口当局是按照到港船舶的顺序来安排联检的就像排引水计划一样,中间的时间损失不应当由他们承担
由于没接触过,但我的想法是,船东如果反驳“我虽负责联检,但时间损失由租家负责”,可不可以反例一下,如果说船东负责装卸(FLT),那么等待装卸的时间是否要归租家呢(天气状况影响的条件除外)?
杨先生曾经“程租”中介绍过,船舶靠港后所进行的检疫被看作“例行手续”,而不影响装卸时间的计算。但在实际航运操作中,可以在运输合同中加入“检疫条款”,从而使检疫与装卸时间的计算之间发生紧密的联系。
既然有这个规定。联检时间一定是不计入装卸时间的。这和什么时间靠泊没有关系。就象进出港时间一定不计入装卸时间一样。不管是否已进入装卸时间。都算船东的。
个人认为是不应该计算的,TIME LOST DUE TO,包括直接联检所用的时间和因为联检耽误(包括等待联检人员)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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