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船东在前两条船都默认的情况下,只在第三条船对addcomm的计算方法提出异议是否违反了英国合约法的弃权与禁止反供的原则的问题,答案是“否”(除非有特殊的事实与情况)。因为这三个合约毕竟是不同的合约,而且弃权与禁止反供是衡平法,必须要讲究合理。试想,如果船东在上两条船的租约计算错误,算少了,难道他就必须一路错下去,永远不能去修正,原因是弃权与禁止反供,这怎么会是公平合理。所以占了便宜而且知道的话,为了防止对方将来去修正,就应该试图达成和解协议,作为full and final settlement,这才会有机会避免对方翻案。另也可以在往后的租约中加上条较短的时效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