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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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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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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karej
这也是我一直关注的话题.中国和新加坡的司法案例不管是记名还是指示提单,均为物权凭证,所以必须凭一份正本才能提货.反之,承运人在记名提单下无单放货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但英美和其他西方国家似乎规定不同,实际中有不少无单放货现象.还有提单正面条款本身就强调如该提单系不可流通式,则无须凭该提单提货.
请杨先生对此给于宝贵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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