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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航次租约问题

杨先生,您好

关于航次租约有一问题如下,向您求教:

船东与租家签订航次租船合同,在东南亚装货,目前已经有部分货物装上船舶,其余的货物也已在驳船上等待装货,但是,据船东在装港的代理讲,租家与货物卖方在贸易合同方面发生了纠纷,一时未能解决,所以货物未能装船。

等待了10几天之后,代理更讲卖方不再卖该驳船上的货给租家,并将货物卸回仓库,租家现在正到处买货。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船东是否可以撤船,或有什么好的方法可以改变继续等待装货的不利地位。

近期疏于接触租约方面纠纷,但给我的感觉是船东可以去撤船。望杨先生您能拨开云雾。

感谢!
非常感谢先生的回复。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我看这个租约下船东也是希望不大。没有朱庇特条款,比较明显是货物没有备妥的延误,想去索赔更高的detention也困难。不过基于私人原因,我还是希望能帮船东找个办法,想来想去只有买卖合同取消会不会造成租约受阻这么一个理由,所以想看看是不是能行得通。不过现在看来,还是绕不过货物没有备妥,船东只能将损失寄于滞期费的补偿(悲剧的是,这滞期费定的实在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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