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关于准备时间的疑问

在金康合同里,LAYTIME起算前,会允许一定期限的准备时间。对此,我的疑问是:
在实务中,一般是货物是提前报好关,等待船舶靠泊装货,船靠泊后,代理办好联检手续,验舱通过,才能装货。这个过程其实是货等船,货是马上可以装的,只是船东的代理没有办好联检手续,船代办理联检手续的时间完全是船方的时间,难道因为船代的拖延,导致的时间损失,也要算到租家头上来?
未必总是货等船,经常会发生船等货的情况,要不滞期费纠纷也不会那么多了。时间算在谁的头上有时候也是看市场大环境以及双方的谈判能力。
船代是为船东服务的,一般情况下不会拖延安排船舶进港手续,在GENCON格式约定的时间内能办好手续开始装货。如船代过度拖延,船东下次很可能就不用这家船代了,因为船期对船东的重要性要远大于LAYTIME和DEMURRAGE对租家的影响。

由此我再问一个问题。如果船舶没有通过JOINT INSPECTION,验舱不通过的话算不算SHIP‘S ALL RESPECTS READY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