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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船舶碰撞应该是保险公司赔的而不是互保协会,驳船和大船应该多多少少都有责任,只不过是一方责任大一方责任小的问题 驳船应该是受雇于装港货主的 你让卸港货主同他协商吧 你同装港货主没有合约关系 你们之间不方便交涉

依我愚见  责任金额对冲以后
保险公司出一部分钱,装港货主/驳船公司 出一部分(如果信用证已结汇可能很难,驳船公司若是港务局的也难)要是不想打官司 卸港货主出一部分(租约中应该写有,让船东通过滞留货物来支付吧 就跟逼滞期费似地)
租家不该出钱,除非货主的货不要了 租家非出不可 但是有哪个货主脑子没有被驴踢过会那么做呢

声明:我对以上所说不付任何责任,若有争议我也不和你去伦敦和香港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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