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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杨先生的意思,普遍思维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大多数人保持“理性人”的状态,整体社会文化和思维水平都会上升,继而创造财富的能力也会增强,这是正循环的逻辑。
但是长期以来以道德代替法律的教育在国民心中深深扎根,无需思辨对错而只要遵循既定的道德标准,即使是商业社会里也是人情优先,口号优先,掩盖真实的利益驱动。中国人习惯于在规则和人情之间讲究一个度,所以商业活动看起来并不那么清晰明了,法律从业者往往无法适从,甚至怀疑自己加强专业化的必要性。
在我看来,事无绝对,法律从业者既要讲专业,又要讲人情,然后在商业社会中谋求生存和发展。这也是法律一定要与事实相结合,实事求是的精神体现。学好专业,讲好规则。那同时也要顾及商业人的真实或虚伪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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