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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运费订金事宜迷惑求解答

杨老师
您好
海运租船实务中,往往船东担心租家的货物会出现问题,避免船舶到港无货可装的尴尬,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往往会收取数额不等的订金,低则10PCT,高则达到35PCT.
但是随着最近船舶日租金的高涨,燃油价格居高不下,很多二船东,OP公司发现定合约时有利可图,但是等到执行的航次的时候却要亏本去做,纷纷撕毁合同,撤销船舶,退定金了事。
但是由于租家货物堆在码头产生高昂的费用,来不及安排船舶替代运输,甚至贸易面临高额索赔。
请问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啊,保证船东利益的同时,如何来保证自己客户的利益呢?
如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指教,将不胜感激。
谢谢
尽量与原船东,或者市场信誉良好的op公司签订合同,而不是只看运费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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