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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本案不能用常规方式去处理,诚然,从信用证角度看应当去付款,但是如果支付了款项,货物迟迟未到怎么办,另外,即使货物到达目的港,船东也有可能留置货物(船舶损坏如果构成共同海损的话),收货人可能无法提货。至于将来向船东索赔或卖方索赔,能否胜诉以及能否执行,都存在很大的确定性。建议首先考虑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电话135 1532 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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