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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CQD并不是把所有船期损失归于船东的,船东已经提出,是收货人的原因导致船舶无法靠泊,那么贵公司想抗辩,不想支付赔偿,也要拿出记录和证明,例如:你们曾跟港口协商,但港口的回复是压港或什么原因无法靠泊。杨老师的书里面有写过,租船人的原因造成船舶滞期,是要承担损失的,当然,船东要拿出确切的证据。所以个人建议,你还是去搜集些有利于你们的证据吧,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也好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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