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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船后30天内是否一定要起诉

为了保函的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对肇事船舶申请了扣船令,然后,船东提供合适金额的保函,解除扣船手续后是否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起诉,是否可以先谈,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再行起诉。。。。请各位大师指点,有什么依据。。。。多谢
楼上的,

是《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即只要海事请求人在法定的30天扣船期限内未提起诉讼(或依约申请仲裁,下同)的,海事法院即可以解除扣押、返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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