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论坛
搜索
帮助
导航
杨良宜先生个人网站
»
案例求助
» 滞期之后移泊时间问题
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发新话题
发布投票
发布悬赏
发布辩论
发布活动
发布视频
发布商品
deepblue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deepblue
UID
14028
帖子
16
精华
0
积分
0
阅读权限
10
在线时间
12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8-20
最后登录
2021-12-15
新手上路
1
#
发表于 2012-8-17 12:37
|
显示全部帖子
个人觉得REN1897的观点比较说得通。当然是否计算也要看你争辩的对方的水平,很多时候是否能够成功一方面在于事实,而更重要的在于水平!我们之前碰到过这样的争议,虽有有NOT TO COUNT,但是都是适用的一旦滞期永远滞期,除非明确说明不算滞期,且排除一旦滞期永远滞期约定。
回复
引用
TOP
deepblue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deepblue
UID
14028
帖子
16
精华
0
积分
0
阅读权限
10
在线时间
12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8-20
最后登录
2021-12-15
新手上路
2
#
发表于 2012-8-28 14:34
|
显示全部帖子
delphine的分析很符合实际,可靠的交易对象是商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合同拟定再好,碰上一个皮包BVI公司基本没有什么讨回损失的希望
回复
引用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