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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教授:
您好。有关滞期之后移泊时间问题请教您。
我们和船东的clean recap里面约定SHIFTING TIME FM P/STN OR ANCHORAGE TO 1ST BERTH NOT TO COUNT.
但是在判例中有once on demurrage, always on demurrage.
在实 ...
greencity 发表于 2012-7-16 11:18
您好,本人也曾碰到过这个情况,果断扣掉,因为这里面写的是'not count',并没有说'not count as laytime', 所以也可以争辩这里的'not count' 也可以是‘not count as demurrage'。如需详细探讨,加我qq:114453138
我想应该是算作滞期时间。这里not count后面没有说明as laytime还是as demurrage。所以需要给它一个合理的解释,根据惯例是解释为as laytime比较合适的。当然也有个疑问你可以去争辩,既即使没有在这句话,从锚地到 ...
ren1897 发表于 2012-8-2 16:42
根据2006年伦敦仲裁案例‘london arbitration’4/06,仲裁庭的观点是应该给予‘not to count’一个自然和更广阔的意义解释,所以判决租家是正确的,移泊时间可以扣除。
9# delphine
我觉得delphine误解了楼主的意思,许多航运操作中遇到的小纠纷确实都是扯来扯去的,但是各方都要找对自己有利的说辞来抗辩对方,签订合同前有时候并不是不知道条款有些模糊性,也想拟的细一点,租船业务员都清楚有些时候为了谈价钱或某一个自己坚持的条款,其他条款都是让来让去,有些就模糊化了,为了达成最终的租约,这也是谈判的一个策略。

后续一旦出现模糊点的问题,先是公司下面的小操作员互相争来争去,看谁能拿到更多的证据,更多的说辞,在道理上先压压对方,这应该是比较常见了,谁都不希望被对方逼到死角说不出话来。

等到领导出来协商解决或者闹到法庭打官司的时候也是后话了,平常也只是探讨具体这个问题谁说的更有逻辑,怎样抗辩对方比较合适,然后集思广益,举一反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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