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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非有额外约定,即NOR不得早于LAYDAY的第一天递交,否则船东有权递交NOR并且这个NOR是有效的;
2、在有效的NOR前提下,那么需要考虑什么时候开始计算LAYTIME的问题,LAYCAN只是说LAYTIME不能早于最早的LAYDAY日之前起算;
3、TURN TIME只是一个通知时间,其解释就按照租约的约定,即NOR递交后12小时开始计算;然后结合以上第2点中确定是否早于LAYDAY 0001HRS,如果早于那么是LAYDAY的0001开始计算,如果不早于,那么就是12小时候开始起算;
具体的案例需要找劳氏报告看看有没有。在理论上这点没有什么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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